各学科性学院:
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教学管理,现请各学院对拟招收辅修、双学士学位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具体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原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已停止招生和暂停招生专业不需修订。
2.各学院按照后续附件模板样式进行文本书写。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当符合“国标”规范和现在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3.辅修专业的课程包括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毕业论文(设计)等,其课程规格、要求应与主修专业相同。
4.辅修专业课程学分总量为25-30学分;双学士学位课程学分总量为50-55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统一为8学分。
5.辅修、双学士学位课程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学制2-3年,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理论课程完成后进行。
6.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经本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扫描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邮箱:282617439@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9日。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