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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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拟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

2.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教学院部制定并实施专业、课程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

4.负责教学经费的预算工作;

5.负责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及专业认证评估;

7.负责日常教学运行与调度,下达教学任务并核算教学工作量;

8.负责教学工作奖励和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9.负责教风、考风建设和教学督导员工作;

10.组织、督查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校内考试以及国家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

11.负责学生校内学籍异动及学士学位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毕业资格审查;

12.负责学校电化教学管理、培训及相关工作;

13.组织、指导院部各级教学质量工程申报与建设;

14.指导各类教材的选用,负责教材的征订、采购、发放等工作;

15.组织、指导院部教学基地建设;

16.指导、检查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及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等工作;

17.负责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18.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专科招生计划;

19.协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的教学工作。

20.完成上级领导、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办、各有关业务单位要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