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湖科教〔2016〕68号)和《湖北科技学院关于2017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招生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于9月份进行了2017年辅修双学位招生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主修学院资格审核,举办学院选拔,教务处审批,同意张良慧等69名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辅修双学位学生的教学安排、管理工作,并通知学生于10月18日前按学校统一标准到湖北科技学院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费,确保2017年辅修双学位工作圆满完成。
湖北科技学院辅修双学位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