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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         审稿:        来源: jwc        发布日期:2026-05-08        点击:


各学科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64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同时组织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申报人范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请人及团队成员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原则上应为12年级学生),申请人团队成员原则上应有不同年级的成员。

2.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商科等关键领域,学校医药与大健康、数字化与智能制造和师范教育与文化传播三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学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重点支持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3.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该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论文、专利、以项目内容参赛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等。

2创业训练项目。该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该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各类项目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①为必备条件,②③④⑤任选其一):①验收材料规范、齐全,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其结题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一致认可,成果具备创新性与应用性且与项目内容相符。②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③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④获得著作版权。⑤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以项目研究内容参赛获奖,需提供奖状)。

2)创业训练项目(①为必备条件,②③④⑤任选其一):①创业训练项目验收材料规范、齐全(提供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达到预定研究目标,其结题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一致认可;成果内容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④获得著作版权;⑤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提供奖状)。

3)创业实践项目(①为必备条件,②③④⑤任选其一):①创业实践项目材料完备,达到预定创业实践目标,其结题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一致认可。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供创业注册成立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为团队学生,且学生占1/3以上股份)的相关法律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3个月财务运行资料,以及项目的落地程度、市场盈利情况、市场拓展分析报告、项目整体实践成果等;或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对于创业活动碰到困难难以继续实施的,应进行案例分析,剖析原因)。②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取得专利1项或著作版权1(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③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提供奖状)。④在校内外孵化基地孵化3个月以上。⑤获得企业或其他机构投资/融资。

5.申报基本要求。

1)大创项目申报团队参与学生数控制在5人以内。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主持/参与1项省级以上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在校低年级(20242025级)学生,2026届毕业生不得作为项目成员。已参与往年大创项目且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参与新项目申报。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或外聘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位指导教师当年只能指导申报1个项目,往年指导的大创项目未结题者不能指导申报新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若需要延期,可将项目转为成员中未毕业成员,成果共享。

2)大创项目建设的目标、内容、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执行。2025年及以后所有省级以上大创项目在研期间必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申报。

3)各学院具体落实项目遴选工作,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推荐。项目立项工作将纳入教学工作考核,学院推荐项目数量不得低于附件1任务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议排序,待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26年具体申报名额后,根据评议结果和以往项目完成情况确定项目等级进行推荐,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对没有列入推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后转为校级项目,校级项目建设经费在各学科性学院自筹。

二、申报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时需报送以下材料:(均只需报送电子版,其中第1项需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1.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

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申请书文件命名规则指导教师姓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附件3)。

3.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的,还需报送该项目的商业策划书以及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前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4.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院部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实施管理举措,包括项目的征集与项目来源,对指导教师配备、教师的工作职责、考核措施;项目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中期审核与对学生的问卷调查;项目相关的交流平台建设与利用情况,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网站以及形式多样的线上与线下交流平台与活动;以及实施成效与辐射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与满意度水平;学生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科学作风等方面的受益情况等)。

各学院推荐上报项目前需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资格、申报书格式内容、项目创新性与可行性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6529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251144912@qq.com。邮件名称为“**学院2026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任务表

2.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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