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结合本年度项目分类范围自愿申报,每学院可报1-2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1.2018年度各高校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为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各类别涵盖专业见《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各学院应严格在专业范围内开展申报,申报项目依托的学科专业须是本校有特色、有优势、有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同专业类中有较高认同度、较大影响、辐射范围较广的学科专业。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本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教高厅〔2017〕4号文要求的实验教学理念、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实验研发技术、开放运行模式、实验教学队伍、实验评价体系、实验教学效果等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同时,还应契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在推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和前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教学需求。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三、申报材料
1.每个申报项目提交《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如有支撑材料一并附上),双面打印平装成册,纸质版一式5份;
2.《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电子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申报表.doc;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通知》。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
四、有关事项
1. 《通知》及申报表等材料请各学院自行在教育部政务网站高等教育司栏目下载(链接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945/s7946/201808/t20180810_344990.html)。
2. 各学院请于9月1日下班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学校将于9月2日对各学院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教 务 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