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版)》(湖科办发〔2021〕33 号)的相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韩申等137名学生的学士学位复议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不同意曹瑞生等3名学生的学士学位复议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对此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联系电话:0715-8265310
湖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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