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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2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学研究立项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探究与实践。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立项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检验效果好。

二、立项范围与内容

(一)立项范围

聚焦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卓越人才”协同培养计划、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等重点任务。

(二)项目研究内容

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及综合研究、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四新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和改革、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本科教育教学制度改革研究与实践、高校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监控机制和体系研究、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等若干方面。

三、项目设置

2022年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分为培育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本年度根据学校师范专业认证相关工作实际,另设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学改革专项,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与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湖北科技学院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湖科教〔20227号),设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由教务处与各学科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湖科教〔201910号),配设专项课题若干项,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由团队申请,须经所在学科性学院评审后择优推荐报送教务处。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附属(教学)医院/学校在岗带教人员,且须具备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已完成校级一般项目研究任务的中级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3.项目负责人一次申请教学研究课题不得超过1项(确有需要的委托项目除外),已承担教研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含未结题的往年项目)的研究。

4.申报学院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与“一流专业”建设等教学改革类项目负责人须为专业负责人或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4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五、项目管理

1.本年度教学项目中培育项目和一般项目由院部按指标组织评审,报教务处审核批准(为避免重复,请各单位评审时参考近三年立项课题。如有雷同,学校将不予立项);重点项目由院部遴选推荐,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审立项。

2.项目要求:项目选题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立项范围与内容要求;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教学研究项目按照《湖北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科教〔201629号)进行管理。立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按《湖北科技学院教研经费管理办法》(湖科教〔20229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团队按计划认真完成研究任务,提高教研教改实效。项目一经获批立项,不得无故终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任务的,学校将停止拨款,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对项目管理不严、教改质量不高或教改结题率不高的教学单位,学校将动态调整其项目配额。

4.教学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团队须提交《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成果支撑证明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组织评审结题。

六、申报流程

1.202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配额:重点项目申报各学科性学院不超过2项、其他教学单位各1项,其中至少1项为课程思政主题项目,列入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统筹;一般项目和培养项目申报配额见附表。

其他教学单位申报培育和一般项目归口到相应学科性院部,重点项目直接向教务处申报。

2.教研申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所需材料为《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1份、《湖北科技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纸质版5份、其它项目纸质版1份),材料制作统一采用A3纸打印成A4幅面,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e-mail5274323@qq.com;截止时间:1118日。



                          湖北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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