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各级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总结“质量工程”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我校在建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检查对象为2016年度我校在建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具体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按项目自查与总结。各单位对本单位在建项目实施情况分别进行总结,形成《关于**项目实施情况自查与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成效与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安排了省级或校级专项预算的项目还应该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总结。
三、材料报送
请于11月30日前,将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自查与总结报告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联系人:周春林
教务处
2016年11月7日